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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关协管员招聘公告

[作者:admin   |   时间:1/13/2014 9:49:19 AM   |   点击率:8206]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关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平潭综合实验区封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性质人员,经培训后派遣到海关从事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fujia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首批招聘25人。具体岗位要求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2、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学历和技能。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报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出生年月为1979年1月以后;45周岁以下的,是指出生年月为1969年1月以后;所有相关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分别在中国平潭网、平潭广播电视台、平潭时报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即日起-2014年1月13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4年1月13日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上(http://www.pingtan.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1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发送到平潭县人事局邮箱,邮箱地址:ptxrsj@tom.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没有的可不带)等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1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送至平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考试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以面试为主。若报名人数较多造成面试工作难以开展,将先进行统一笔试,按照岗位数与面试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将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由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体检选择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招聘公务员的标准。体检不合格,应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培训

  体检合格者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与无违反计生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有单位工作鉴定)参加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海关组织的岗位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在实验区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与平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月工资按人民币2600元执行,高中(中专)学历的聘用人员月工资按每月2200元执行,以上工资均不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由招聘单位代缴。人事档案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要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联系电话:0591-24399129)

  平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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