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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类

[作者:admin   |   时间:4/12/2012 10:39:46 AM   |   点击率:38508]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与培

【培训目标】  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培训课程】人力资源规划、培训与开发、招聘与配置、薪酬福利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劳动
法、劳动经济学统计学、写作知识、计算机知识、职业道德等。


【培训特色】
 ■  国家级权威专家辅导,立足一个“考”字:中国劳动学会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首批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单位,是企业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项目的直接参与单位之一,部分教师直接参与教材编写,严格按“考试大纲”教学,辅导经验丰富。学员通过率稳居全国前列。自2006年起本中心学员一次通过率达到70.7%,参训人数及通过率均位于全省首位。


 ■  专用课程讲义资料,突出一个“准”字:独家提供劳动学会专家专门编写课程讲义资料。紧扣鉴定考试课程大纲,精准把握难点重点,考什么,教什么。


 ■  核心考前复习串讲,落实一个“题”字:由劳动部专家从命题规律和特点出发,加强试题与知识点密切结合的系统梳理,帮助学员运用正确的思路和应试技巧解题
【证书效用】 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求职择业的“通行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收费标准】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 500元、教材费135元、考试鉴定费290元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1200元、教材费150元、考试鉴定费290元,论文评审350元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3800元、教材费160元、综合评审费290元

 

【申报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1、 大专以上学历(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1、 大学本科学历(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以上者;
2、大专学历(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以上者;
3、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3、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者;


考试通过者可推荐就业,考试未通过者可免费继续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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